索引号: | 431100028/2018-00991 | 分类: | |
发文机关: | 市国资委 | 发文日期: | |
名称: | |||
文号 : | 永国资〔2018〕30号 |
市国资委表彰 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的通报
机关各科(室)、中心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,2018年我委开展了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,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,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平安创建意识,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,平安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,全委家庭都创建成为有较强遵纪守法意识、无违法犯罪,有较好家庭美德、无家庭暴力,有健康生活方式、无信邪传邪和黄赌毒现象,有较强安全防范意识、无安全事故,有较好邻里关系、无邻里纠纷,有较强法治意识,无非正常上访,有文明卫生习惯、无低俗陋习的“平安家庭”。经市国资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、平安创建(综治民调)领导小组研究,决定评选全委家庭为 “平安家庭” 示范户。
希望全委广大家庭再接再厉,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增强诚信守法、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的责任意识,加强以人为本、推进平安建设的务实作风建设,提升尊老爱幼、互帮互助、无私奉献的优良品德。全委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为构建群众安居乐业、社会和谐稳定的美好蓝图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2018年4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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